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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人民医院器械及检验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1日   点击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JC-Z240815G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来县人民医院器械及检验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及评标办法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二项“项目商务要求”第(二)项“其他商务要求”第1款:

条款性质

序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预算总价为¥869,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陆万玖仟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否则作无效投标。

1)包组1:最高预算价为:¥:501,000.00(大写:伍拾万零壹仟元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否则作无效投标。

2)包组2:最高预算价为:¥368,000.00(大写:叁拾陆万捌仟元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否则作无效投标。

2.报价应包括供货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包含检测相关知识、仪器操作等)、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现更正为:

条款性质

序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预算总价为¥869,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陆万玖仟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否则作无效投标。

1)包组1:最高预算价为:¥:501,000.00(大写:伍拾万零壹仟元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否则作无效投标。

2)包组2:最高预算价为:¥368,000.00(大写:叁拾陆万捌仟元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否则作无效投标。

2.报价应包括供货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包含检测相关知识、仪器操作等)、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交时间为30分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包组2评分标准,因笔误前后不一致:

用户评价 (3.0分)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经验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等正面评价的方可计分: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2分。

注:同一用户单位的提供多份用户评价的仅对一个用户评价计分,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公章。

现更正为:

用户评价 (3.0分)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经验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等正面评价的方可计分: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高3分。

注:同一用户单位的提供多份用户评价的仅对一个用户评价计分,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21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惠来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捷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来县惠西路230号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新城30号铺

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663-6623541

联系电话:0663-8766656

 

广东捷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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