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10-445224-20-01-82679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来县溪西镇埔洋新村设施服务优化建设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来县溪西镇埔洋新村设施服务优化建设工程项目EPC | |||||
标段(包)名称 | 惠来县溪西镇埔洋新村设施服务优化建设工程项目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惠来县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百千万工程”结对帮扶企业助力资金以及申请债券、典型镇培育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溪西镇自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 |||||
招标内容 | 在埔洋新村建设生态停车场、长 者饭堂、圩镇客厅、社区服务中心、图书阅览室,在溪二村改造建设绿美小公园等配套设施,主要为: 1.在原先国道228线埔洋新村路段沿路进行拔杆、拆围、六乱整治的基础上,对占地面积约4812平方米进行硬底化,设置生态停车场,并配套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2.利用现有埔洋新村3#楼一层局部空间,改造建设长 者饭堂、圩镇客厅、社区服务中心,总面积约537平方米;3.利用现有埔洋新村3#楼二层局部空间,改造建设图书阅览室,建筑面积约205平方米;4.在圩镇范围内的溪二村,对现有公园实施因地制宜的改造提升,包括新种树木、修建绿美长廊、重新硬化等措施,占地面积约5487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270日历天 (1)施工图设计期限:30日历天,(2)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9240568.28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技术力量: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并承诺无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④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⑤施工员和质量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上述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人一岗,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情况信息(网上公 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获取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9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3日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 11时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 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来分中心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惠来县溪西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溪西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6395879 | |||
招标代理机构 | 揭阳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下义东三路(梅兜路)与望江北路交叉口北100米铺屋4楼401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8766656/13250666616 | |||
招标监督机构 |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3-668104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